不动产登记应既保护产权又回应诉求
摘要:那么,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何起到保护产权的作用呢?首先,统一登记使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得到确认,统一登记意味着更高层次的确认,因而保护也更强;其次,统一登记使不动产的交易更便利、安全。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来意义是保护产权,但有关部门应该而且可以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,让它起到反腐败、抑房价的作用。
不动产登记应既保护产权又回应诉求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日前已由国务院颁布,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该条例,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,具体而言,是实现登记机构、登记簿册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“四统一”。
对于备受关注的信息平台统一问题,条例规定,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,确保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,确保国土、住建及公安、财*等多个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。
一直以来,人们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充满期待,主要原因是他们希望实现住房信息全国联。他们以为,住房信息全国联之后,占有多套住房的贪官将无所遁形,炒房者到处买房的行为也会被暴露和抑制,这将起到反腐败、抑房价的作用。这是他们的诉求,但并不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意。
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意是保护产权。《暂行条例》开宗明义地指出,制定本条例的目的之一是“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”,其实这正是核心的目的。条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等法律制定,而物权法的重要意义是“保护权利人的物权”。那么,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何起到保护产权的作用呢?首先,统一登记使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得到确认,统一登记意味着更高层次的确认,因而保护也更强;其次,统一登记使不动产的交易更便利、安全。
不动产统一登记本身并不担负反腐败、抑房价的功能。人们想象的“以人查房”没有出现在《暂行条例》中。相反,条例要求对登记信息保密,只有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、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;条例规定,未经权利人同意,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,泄露者要依法承担。这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隐私,当然也使很多人暴露占有多套住房贪官的想法变得不现实。条例与抑制炒房更是毫无关系,购买多套住宅并不违法,炒房行为是否受到抑制取决于地方*府的调控力度。当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取消限购措施,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房价的抑制作用就更小了。
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本来意义是保护产权,但有关部门应该而且可以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,让它起到反腐败、抑房价的作用。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础,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。反腐败、抑房价则是群众对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要求,满足他们这方面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的体现。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双重效果,才是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。
虽然非利害关系人不能查询更不能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,但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查询,并以此为基础展开调查;知情人士不能泄露登记信息,但可以将登记信息递交纪委进行举报,类似目前跟踪拍摄官员行为以搜集违纪资料。通过这些措施,有关部门可以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变成反腐败的利器。
不动产统一登记同样也能用来抑制住宅投资和投机,例如,国家通过信息联,掌握了完整的住房信息,可以发布住宅集中程度报告,准确地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;即使没有限购*策,对于拥有十几套、几十套住宅的权利人,有关部门也可以进行规劝,使他们出售部分住宅,以促进社会公平。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