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:陈琳房产与沈永革无关 张超峰不具备原告资格
颇受瞩目的张超峰状告沈永革 无权处理陈琳遗产 一案,上周首次开庭。但当天并未进入庭审环节,双方都呈上了相关证据。沈永革提供的证据中,最关键的是张超峰在2009年11月10日签下的《放弃继承遗产说明书》,以及在2009年11月13日与陈琳母亲何从伦签下的《遗产处置协议书》,这两份证据充分证明了沈永革与陈琳遗产并无瓜葛。沈永革代理律师卢兴国表示:张超峰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,我们证据很充分。张超峰已经签订了《放弃继承遗产说明书》,已经具有法律效益。这套房子属于陈琳的母亲何从伦,因为当时房子在沈永革名下,为了方便,她让沈永革配合卖房,而在2010年8月10日,沈永革把卖房子的钱给了何从伦。张超峰的代理律师表示,由于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份《放弃继承遗产说明书》,因此无法当庭发表质证意见,需要等张超峰本人回京后进行核实细节。沈永革代理律师卢兴国也回应了对于张超峰说当时签下《遗产处置协议书》时喝的大醉的说法: 张超峰对签下这个说明书说法很多,不管你是不是喝醉了,如果你不是未成年人,有自己的民事能力,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做了就是做了,法律不是儿戏! 陈琳兄长陈谊之前曾发表至媒体一封信,信中揭露张超峰品德败坏,在媒体面前扮弱者,博取同情。以起诉沈永革为幌子,真实目的就是为了向陈家要钱!他希望早早了解此事,尽快还其家人平静的生活。据悉,陈谊已返回重庆老家!事件背景2007年11月,陈琳与沈永革在北京协议离婚,沈永革将位于朝阳区世贸国际的房产赠予陈琳。2009年7月,张超峰与陈琳在四川省成都市登记结婚。2009年10月31日,陈琳在北京坠楼身亡。2011年张超峰诉至朝阳法院,要求确认沈永革原本赠予陈琳的房产卖予他人的合同无效。2012年8月21日,陈琳的哥哥陈谊向出示了由张超峰签名的 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。2012年8月23日,本案开庭